广东公布今年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分四类地区执行

发布时间:2026-05-01 11:04   内容来源:金羊网   阅读量:10630   

记者高焓,通讯员莫冠婷、包旎璐、丁玮晗报道:日前,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,广东省民政厅印发《2026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》,全省分四类地区制定城乡低保最低标准。

其中,广州、深圳等一类地区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为1206元/人·月,珠海、佛山、东莞、中山等二类地区为1073元/人·月,惠州、江门、肇庆等三类地区为932元/人·月,汕头、韶关、河源、梅州等四类地区城镇为869元/人·月、农村为696元/人·月。

省民政厅要求,各地级以上市需在5月底前统一制定、公布各县2026年城乡低保标准,并报省民政厅、省财政厅备案。各县原则上应当在6月底前执行新标准,并完成补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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